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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就《语言文字学辨伪集》辨伪- -| 回首页 | 2005年索引 | - -这一段话有错误吗

江枫谈文字改革的第二篇文章

                                      

 这篇文章也就是苏培成和伍铁平等在《汉字文化》中找了十年所找到的惟一一篇有“政治错误”的文章,果真是有了“政治错误”么?看官,请睁开你雪亮的眼睛!

 流毒犹在 岂可打住                               

          ——再议汉字的恶性简化             江 枫

 

  “文字改革不妨暂停——浅议汉字的恶性简化”一文在《东方文化》刊出并被《文摘报》和《汉字文化》相继摘发后,显然是因为所议确系民族文化命运攸关的重大问题。在这样的问题上有争论是正常现象,没有,倒有悖常情。目前我国人民和学者,至少在与语言文字相关的学术讨论方面,所享有的这点自由来之不易,只宜爱护,岂容破坏?但是《东方文化》为发表此文竟收到了一封充满政治诽谤的恐吓信。

  我和毕可生、聂鸿音全都素不相识,恐吓信却开头便说:“……作者是江枫,这位作家当然是赞同前者(毕)而反对后者(聂),”为什么“当然”?紧接着这个“当然”,他说“同时对我国政府当前的语文政策莫名其妙地发了一通怨气”。之后,一连作了三个“保证”,但是第一个“保证”就没有什么意义,说我“仅凭《文摘报》上一小段文字便胡搅蛮缠一气”。谁在“胡搅蛮缠”,读者自会作出判断。但是对《文摘报》摘发而并没有任何人出面否认的论点,为什么不能加以评论?至于第二个“保证”,倒完全正确,岂止是“近几年”,就是早几年的“国家语委文件”,作为普通公民,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但是,“他攻击的‘国家政策’早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了”却十分费解:既然“早已经不是那么回事了”又怎么可能是在攻击“国家政策”?其所以吞吞吐吐,我终于明白,都由于他不情愿直接了当透露一个使得“文改先生们”大为伤心的专业“秘密”:“拼音化方向”已不再提,“文改会”连“文改”都已在名称中被改掉了。第三个“保证”和“怀疑”即使都能成立又说明什么?难道读了“大学的语言学教材”就该不顾汉字为表意文字的事实,而相信索绪尔针对西方拼音文字的论断“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为普遍的绝对真理?这封恐吓信中表明聂鸿音还有点文化的一句话却仅仅是:“他在文中两次把汉字六书的‘象形’写成‘像形’。”可惜两个“像”字都不是我写的,我的计算机软件中“象形”是个预设的固定双字词。其所以会被刊物排错或校错,还是由于文改先生们把“像”和“象”合而为一又一分为二所造成的混乱后果。

  当然,威胁性最强的恐吓还在最后一段,每一句都足以令人不寒而栗:据他断定,江枫“别有用心”,而他又扬言,他(而且是们!),至少掌握着一份“政府高级刊物”。他宣布“江枫这篇文章将作为不学无术而又要攻击党和国家政策的反面教材”连同被“利用”了的《东方文化》作为“糊里糊涂地推波助澜”的一例一道“出现”在他影响所及的那一份“政府高级刊物”上。

  不久,聂鸿音的谜底揭晓了;被他当作大棒挥舞的“国家高级刊物”,原来是《语文建设》;他那个“我们”的大批判稿便在这家刊物上出炉。遗憾的是未敢把江枫的文章果真作为“反面教材”同时公布示众,以供读者自行评判,却用他自己的《就此打住》为“糟糕透顶”作出了注释。原以为写恐吓信时气势汹汹的聂鸿音,在他大有用武之地的刊物上定会大显专家身手,深刻揭露论敌“别有”的阴暗或恶毒“用心”,却远料不到仍然只是抓住了在恐吓信中自以为抓住了的“要害”显然是被排错的两个字喋喋不休,只是多添了一点恶意的歪曲和油滑的腔调。

  聂鸿音告诉《语文建设》的读者:“江枫的一篇文章……内容不外乎汉字简化是‘恶性’,还是用繁体字好之类。”聂鸿音所“具备”的“最基本的科研素质和态度”原来如此,竟能公然歪曲我承认“文字改革有良性与恶性之别”的观点,并向读者隐瞒:我反对的只是“拼音化”方向指导下的“恶性简化”,反对用“同音假借”消灭体现着思维发展进步的同音异形字之间的区别,蓄意破坏传统汉字固有的功能和优良特性,把以表意为主的文字变成单纯的录音符号。

  但是面对恶性“文改”所造成的局面,我并没有像聂鸿音所说的那样简单认为“还是用繁体字好”,而是主张,为了便于文化遗产的传承,不妨以袁晓园先生提出的“识繁写简”作为亡羊补牢的对策。聂鸿音也许还不至于分辨不出“识繁写简”与“恢复繁体”之间的差别。后来拜读了几位文改先生的几篇“经典性”代表作特别是以语委名义“整理”的《<神奇的汉字>专家座谈会纪要》之后才知道,赞成“识繁写简”也要触动某些人还在心不止的“文改先生”脆弱的神经。聂鸿音这篇大作接下去有一段他一定会自以为幽默俏皮却只不过是插科打诨式的文字,虽然无关宏旨而不值一驳,却有助于了解此人品质:

  “浏览之间,我竟发现文中两次出现了“像形”这样的“繁体字”(该文全部是用简化字排印的)。我对中国文字理论一窍不通,但好像听说过“象形”这个词,汉朝一位姓许的在一本叫做什么《说文解字》的书里就解释过了。我和江票友一样没有看过这部最基本的汉字学经典著作,又不敢轻易断定是谁写错了,无奈只好捧着去问我那上小学的儿子,谁知这孩子的回答一点也没有礼貌——“这个白字叔叔可真逗!由此我确信,繁体字的大批(!)支持者们仅仅是要以此来充当自己“高雅”的标签,其实他们并不真懂繁体字。我自幼受新中国的简化字教育,认识的繁体字积累至今也不过20个,但是我们之间搞一次写繁体字的公开赛,估计十有八九是我赢,也许我还会事先向竞赛主办者提出不要公布江枫这个名字,以保全他的晚节。”

  读过了聂鸿音的恐吓信,对于这段文字出在他的笔下是不会以为怪的,但是,《语文建设》,据说是国家语委的机关刊物,动用国家资金和纳税人的血汗钱排印和发行这种东西,倒不能不使人惊奇:难道这就是或就符合《语文建设》的“办刊宗旨”?我本以为以专家自居的聂鸿音虽然未必就像他自诩的那样“专”,至少在他揪住不放的“像”和“象”这两个字上应该是够“专”的,否则也不至于会为《东方文化》错排了而“笑掉门牙”!

  但他笑得早了一点!只要把他这篇东西再耐心往下读几句,就会发现“无论是繁体字或简化字字典”都查不出的“假像”(该期《语文建设》第39页第2栏倒数第19行)赫然在目——如果是出现在别人的文章里,如果经识字人指出,已经笑掉了门牙的聂鸿音不知会不会接下去笑掉他的犬齿。我,不想笑,也笑不出来;只能为我国语文工作舞台被这样一些“角儿”占据着而感到由衷的悲哀。聂鸿音要捧着他自己的大作去请教他的儿子是永远得不到有益的回答的,但是我相信如果去问他父亲他父亲倒或许会给他一顿有点意义的教训而决不至于只说一句:“这个白字儿子可真逗!”以语文专家自居的聂鸿音语文也未免过于贫乏,似乎离开了“不客气”和“毫不客气”就难以落笔、无法开口;请听:

  “我想我们(聂鸿音们?)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如果最近关于‘汉语汉字优越性’的讨论也算着一次讨论的话,这次讨论是20世纪历次讨论中水平最低的一次,因为这次讨论有一个不同于其他各次讨论的突出现象,即它是由业余语言文字爱好者(!)发起的,并吸引了大批业余爱好者参加,于是很快就形成了两个对立的阵营,讨论也就成了专业语文工作者和业余‘票友’之间的争论。业余爱好者出于对祖国语言文字朴素的感情,一味地夸大(!)汉语和汉字的优越性,继而借(!)谈繁体字的神圣把矛头直指我国建国后的语言文字政策。专业工作者则出于对于国家语文政策的维护,不厌其烦地强行(!)以一些最基本的专业知识来辅导业余爱好者们,而结果却是有违初衷(!),那股难受劲儿就像专业演员在辅导一批又走板又跑调的票友,同时还要忍受票友的指摘一样。”

  读聂鸿音的文章是要有点猜谜的功夫的,万一猜错,他“不厌其烦地强行辅导”的“一些最基本的专业知识”也就难以领会了。首先,“业余语言文字爱好者”就是一个正常人难以理解的聂氏“术语”。“而结果却是有违初衷”也“逗”得颇不寻常:虽百思而只可得此一解:或许也像某些常爱把“刻不容缓”和“迫在眉睫”颠倒使用并且喜欢用“不尽人意”代替“未能尽如人意”或“不如人意”的专业爱好者一样,是在用“有违初衷”表达“事与愿违”。如果“有时间”就会来“和”(!)我“补讲中学课程”的语文专家就凭这个水平?不知面对这真正的“专业”笑话还笑不笑得出来?如果还要“笑掉”点什么,不知他爱笑人的口中是有齿抑或早已无齿?

  毕竟,就汉语汉字而言,任何一个中国人一出生便注定了不是“票友”;而企图在涉及语言文字的领域垄断发言权的所谓专业人员,却未必个个全都合格。否则,“二简方案”就不至于出笼,出笼了也不至于夭折。和诽谤、恐吓配套的是虚张声势,聂鸿音接下去是把自己妆扮成对全世界的语言无所不知,但是证明了的只是无知。请看奇文:

  “从深一层的“学问”来说,咱们这些业余爱好者似乎也不具备参加专业讨论的实力。试看现在那些反对文字改革的文章作者,除了汉语之外,充其量也只知道英、俄、日这几种常用外国语,而以这点知识去谈(谁?)整个世界语言文字的发展规律(把汉字发展同这个“规律”联系在一起的又是谁?),除了“其勇可嘉”之外,大概专业工作者(!)不会再给咱们更高的评价了。例如《汉字文化》杂志1989年连载的总题为《论汉语汉字的科学性》的那10篇文章,其中举出的“汉语优越性”的特点没有一个(!)是汉语独有的,兼备所有这些“优越性”的至少还有我国的壮侗、藏缅语族的大量语言以及缅甸、泰国、印度、尼泊尔境内的许多语言,要是有人有兴趣的话,不妨再了解一下南太平洋的波利尼西亚和非洲的班图诸语言(你可能精通三百六十国不常见外语,却有实例证明你未必粗通中国人常用的汉语!)。假如仅凭(谁?)“有声调”“单音节”之类特点就可以认为(却与“文改”何干?)21世纪的世界将是汉语的世界,那么这个世界也应由上述语言的上百个民族列强商量着瓜分才是。(对中国人和汉语何以鄙薄一至于此!)”

  如果要追问他本人对他提到的那些语言懂得多少,就中了他的圈套了,因为在他那篇“评‘文字的发展趋势不是简化’”中已经领教,聂鸿音“对他信手拈来的例证未必果真了解”,他善用的诡辩手法是不断地偷换概念、偷换主题.

  不明白何为“胡搅蛮缠”和“强词夺理”的人们,现在该明白了!《语文建设》1995年第2期还刊登了聂鸿音这样一段难辨真假却透露了“文改先生们”某种消息的话:

  据中国科学院数学所(谁?)说,他们收到的数学票友们论证“歌德巴赫猜想”的稿件以麻袋计,最后只好审也不审就付之一炬(果真?)。相比之下,我们有些文科报刊(《语文建设》当然除外)的编辑明显缺乏这种见识,这里面除了被“爱国”的假像(!)所迷惑外(“真像”又是什么,何不加以揭发而为国解惑为民除害?),恐怕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出自编辑们的“猎奇”(?)心理。

  为什么《语文建设》能随时为聂鸿音们所用并且只为聂鸿音们所用?原来如此,原来是具有聂鸿音所称道的那种以“专家”自居而勇于把他们心目中的“票友”稿件付之一炬的“见识”。聂鸿音由于在我那篇《文字改革不妨暂停》一文中“竟发现两次出现了‘像形’”,因而“奉劝业余爱好者们‘就此打住’”,不知在《语文建设》这样的“政府高级刊物”上和他这种“从不和外行人谈专业问题”的“专业爱好者”笔下发现了“假像”和“结果却是有违初衷”之后还会不会仍然坚持“文改”问题是“非文改先生”议论不得的、汉字问题发言权只能由他这一路好汉独霸?

  而我,作为生而注定了要使用汉语汉字的中国人,特别是在得知电视系列片《神奇的汉字》的播出横遭阻挠并读到有关这部电视片的《专家座谈会纪要》之后,更痛切地认识到由少数对传统汉字怀抱敌意而迷信拼音的人士垄断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局面必须改变。

  中国人,我亲爱的同胞!当看到或是听到以下这类情况时可能会作何感想:一次中央电视一台黄金时间播出的“焦点访谈”:一名女记者(曹蕻)指着写在黑板上的两个字一再讯问一名低年级小学生:“你知道这两个字哪一个是错的?”小学生回答:“一个是繁体,一个是简体。”显然不满意这种答案,记者继续执着地追问:“这两个字哪一个是错的?”记者的问题显然暗示两个字里必有一个是错的,我真为这孩子捏一把汗,惟恐他经不起暗示的诱惑。但是这孩子始终坚定地回答:“一个是繁体,一个是简体。”无疑,这要感谢他的师长或父兄。黑板上写的两个字都是快乐的“乐”或音乐的“乐”,那孩子说得对:一个是繁体,一个是简体,都不错。如果说繁体是错字,岂不等于说实行简化以前的书籍著作全都是用错字写成的?②

  在同一节目中还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镜头:就是摄像师把镌刻有繁体“韩国”二字的一块韩国企业招牌录入画面作为“不规范字”坏典型曝光:记者和编辑竟不知这两个却是规范的韩国汉字:就像我们不能要求西方国家按照我国汉语拼音规则拼写他们的文字一样,不能强求韩国或日本人在使用他们本国汉字时接受我们的简化方案,也不能禁止外国企业和机构在自己的标志上使用本国文字。更加发人深思的是,这位女记者说,“我见到繁体字就心烦。”这也许已经是“自幼受简化汉字教育”者共同的心态

  我不由得感到庆幸:亏得一百年前日本占领台湾在当地居民中推行“皇民化”政策时是强迫学习日文,而不是成立一个文改机构,实施一套以拼音化为方向、以记录当地方言为功能的文字改革方案,否则成效定会大不一样,不仅能从载体上割断他们同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性联系,而且能使他们看到汉字在情绪上就感到心烦和厌恶;亏得五十年前日本投降,中国政府接收台湾,特别是从1949年国民党败退海岛起,也不曾设立一个文改机构推行一套记录闽南方言的拼音文字,否则今日台湾岛上台独的气焰定会更加嚣张。

  不可思议的是在中国,在有些城市,汉字的地位竟不如洋文!北京就是一例,世界各国各种不同的文字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经济实力占有大小不等的一席之地,惟独繁体汉字不得出现在“公共场所”。据《北京市公共场所用字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被认为是“不规范字”而出现在“公共场所”的传统汉字,如果逾期不改,即“按每字每日 100元罚款”③——尽管就我朝夕所见在我寓所附近的“北京图书馆”和“北京艺术博物馆”出现在公共场所的用字各有三个是繁体,却始终未见改动,似乎也未见得果真受罚。现在已经有一些城市在仿效北京要对繁体字牌匾课以罚款,但是,想要像文化大革命时期“扫四旧”那样横扫一切繁体字的努力,仍然遭遇到了或明或暗类似于文革时期“扫四旧”所遭遇到的那种抵制。然而,今天已不是四人帮当道无法无天的时代,我怀疑:这项《暂行规定》是否符合我国的宪法精神?因为《规定》居然在中国的国土上歧视中国的传统文字:牌匾上可以用英文、法文、日文,用一切外国文字和拼写得乱七八糟的汉语拼音而不罚款,惟独不准使用传统汉字,岂非咄咄怪事!

    在汉字恶性简化的问题尚未获得妥善解决以前,在使用简化汉字仍是当前既成现实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街头牌匾必须使用简化汉字,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一级立法或行政机构都无权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传统文字出现在公共场所非法!为什么可以有中外文对照的牌匾而不可以有繁简体对照的牌匾?须知,传统汉字不仅在中国大陆是相对于简化字的繁体字,而且在中国大陆和新加坡以外还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华人或华裔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日本人和韩国人的国际通用文字。④为什么在有华人或华裔的外国能够合法出现的中国传统文字,在中国本土竟不得享有外国文字可享有的地位?似乎是在传承问题上对我们的年轻人实行对传统文化的“防疫”隔离!——岂不是骇人听闻的歧视!

    就此打住?不,只要汉字恶性简化的恶性影响犹在,只要语言文字工作中不正常的现象犹在,只要打着“受过专业训练”的幌子为恶性简化张目而胆敢诽谤和诬陷论敌的所谓“语文专业爱好者”犹未得到应得的教训而有所收敛,我相信,为维护作为中华文化有效载体的汉字而进行的斗争和努力,便不会也不应该就此草草打住!

  “左”倾幼稚病和极“左”思潮在我国政治和经济领域所造成的危害由于四人帮推波助澜达到极端而彰明较著,已随着四人帮的倒台而遭到唾弃;但在文化教育领域的恶劣影响,特别是在语文工作方面造成的失误和余威犹在的流毒,却迄未受到应有的清算,尚有待于辨认、抉剔和荡涤!

 

①杨朔曾记述过尚未禁用汉字时北朝鲜的一段经历:他遇到一位朝鲜老人,由于语言不通而诉诸双方都识的汉字,当一个写出:“君曾驾临敝国乎?”另一个写出:“未尝往也。”便完成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

②北京电视台却在节目中曾把汉字作为中华民族一大发明向观众介绍,而在我们的把重点放在拼音训练上的小学教课书里却找不到这应有的内容,对于汉字起源于象形的部分只占可怜的两页。

③如果法规是普遍适用、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不知每天都要大量出现在北京和仿效北京《规定》的其他城市公共场所的刊有繁体字报头和广告的报纸,罚了多少?从最近的电视新闻报道画面看,第四届世妇会所用“国际会议中心”,和主席为“孔繁森纪念馆”题写的馆名,全都用的是繁体,都比简体更显得严肃端庄,难道也要改掉,也要罚款?

④虽然日本对部分汉字也作了自行其是的简化,却未宣布繁体非法。

【作者: weedpecker】【访问统计:】【2005年08月6日 星期六 20:50】【注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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