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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自序 卑之无甚高论
一 文学翻译:形似而后神似
1 形似而后神似
—— 在全国第一届英诗翻译研讨会上的发言
2 再谈形似与神似
—— 在全国第四届英诗翻译研讨会上的发言
3 以有尽之言传无穷诗意
—— 浅谈汉诗外译
4 译,无信不立
—— 在第四届典籍翻译研讨会上的发言
5 形神兼备:诗歌翻译的一种追求
—— 接受南京大学许钧教授访谈录
6 以似致信的译诗道路
—— 卞之琳译诗艺术浅识
7 傅雷,一位被误读了的语言艺术家
—— 在傅雷与翻译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
二 译,岂可不求忠实
8 ULYSSES 是不是天书
—— 萧乾、金隄两家译本抽样
9 欺世盗名侵权之风不可长
—— 读《世界诗库》二、七两卷
10 “新世纪的新译论”点评
11 学术有假,不可不察
—— 读许渊冲《文学与翻译》
12 答谢天振先生的“恭维”
—— 对一种伪翻译学反思的反思
13 先生,水已够浑,幸勿再搅
—— 驳斥谢天振先生又一谬论
14 就《暴风雨夜》译文答辜正坤
15 就《暴风雨夜》译文再答辜正坤
16 朱生豪的话,未必就是真理
17 公正,一切评论的道德底线
—— 读商瑞芹《查良铮英诗汉译研究》
三 汉字,有效的文化载体
18 拼形表意:文字发展的共同方向
—— 在中国现代文学馆的一次演讲
19 文字改革, 不妨暂停
—— 浅议汉字的恶性简化
20 流毒犹在, 岂可打住
—— 再议汉字的恶性简化
21 汉语啊汉语,危机,却在哪里
22 汉字并不难学
—— 反对妖魔化汉字
23 是学术争论还是政治陷害
—— 驳苏培成和伍铁平的恶意诽谤
24 就繁简之争四答王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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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eedpecker 2009年08月24日, 星期一 23:29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江枫论文学翻译及汉语汉字》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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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论文学翻译及汉语汉字》自序
卑之无甚高论
这是我近二十年来有关于文学翻译和汉语汉字的一个言论选集,在交付出版之前,再次翻阅,不禁哑然:迟钝如我,到了八十岁才明白七十年前常听母亲所说“卑之无甚高论”之所指,同时,也明白了卑之无甚高论,有时,也自有其出现的必要和存在价值。
第一部分,正如我在中国译协主办的一次暑期讲习班上所用讲义的标题所示,只是任何一个有志于文学翻译的文字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都必须具备的“常识”。
如所周知,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的艺术,创作有模仿说,翻译有临摹说,岂有模仿、临摹而可不求形似。只要联系实际,认真考察,就很容易相信,文学创作或是文学翻译,像任何一种艺术一样,在构思成熟之后,主要的功夫都下在形式上。
由于有人认为,中国的翻译理论发展,是沿着“案本、求信、神似、化境”这条线向前发展,一步高于一步;也有人把“神似”和“化境”理解为从心所欲,再经过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的辗转传播,就似乎成了不言而喻的普遍真理。
然而,所谓“离形得似”,不过是一种有害的迷信,只要不故步自封、闭目塞听,就不难发现,一提起来永远是“博大精深”的东方造型艺术受害之深。这种说得好听的美学观念,和美的本质属性不相容显而易见,因为似与不似本身,就像美与不美,全都是离开了形式就无从谈起的概念。
在我的文学翻译理论论述方面,如果也有点什么是新的,只是一句话,就是如今已经和我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形似而后神似”,这里的“而后”是形而上语境下的“而后”,是修辞意义上的“而后”。
诗歌、小说、戏剧,等等,全都一样,文学作品,之所以成为文学作品,并不在于他们都说了些什么,而在于他们是怎样说的,因此,文学翻译,首先就应该力争准确、忠实再现那个怎样说。
第二部分,有关于文学翻译的评论,也像任何一种评论,无非是挥舞着语言文字的旗帜和武器,以宣扬自以为是真理的真理、以扫除自以为是谬论的谬论。对于文学翻译,我以为,必须力求忠实,也就是,必须力求形神皆似。
说这样的话,就像在说太阳出来才是白天,太阳落山才是夜晚一样,本来多余,但是,由于当前的翻译理论界是一个奇怪的世界,有成批的博导在昭告他们的学生和世人:只有太阳落山了才是白天,而且,正是由于有了一个又一个太阳落下山去,人类才有了一个又一个灿烂的白天!而且,正在孜孜不倦、勤勤恳恳,用这样一套“理论”培养了、培养着、和将要培养,一批又一批将来也会成为博导的博士,说这样一些多余话的就成为必要。
已经流传得很广,而且成了不少硕士生、博士生竞相论证的一种谬论是,“正是由于有了误读、误译、改写之类的创造性叛逆,才使得一部又一部文学杰作得以顺利广泛传播。—— 这不是《笑林广记》里的笑话,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就有这样一所并非籍籍无名的高校,就有这样一位已经有了教授衔的博士生,就在一位并非籍籍无名的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写出了一篇论文,利用本土的离形得似说和外来的创造性叛逆说,“论证”了诗歌翻译“最大胆就是最忠实”,并且在并非都是籍籍无名的教授先生们参与下通过了答辩,就凭这样一篇几乎等于是论证了最白就是最黑的论文,获得了博士学位!
这是远比抄袭腐败一百倍的学术腐败,而且是团伙腐败!因为抄袭,所抄多为论述正确或是表述精当的论点、论据或言说,所犯的是个侵权性质的民事过错,而把谬论当成真理,合伙利用国家授予的庄严权力、以正式的与一定权利义务相关的学位名号加以正式承认,并且,使得欺世盗名者得享更高的名利,从学术到经济到政治,侵害的客体已经是国家、社会、人民长远的利益,就构成了不得不追究的刑事犯罪!
这些本来也只能算得是普通常识,我强调的只有:公正,是一切评论的道德底线。完全属于我个人说的,也只有一句话:
谁,能够以任何实例证明离形可以得似,我,就能证明他是神仙,因为他能凡人之所不能。
最后一部分,是一个语言文字工作者为所用语言文字所表达的一点关怀。虽然由于语言文字本身事大,而不能轻忽视之,但是,所论,也仍然是并不十分深奥的卑之无甚高论。 就像那个只相信自己眼睛的小孩,说了一句:瞧,皇帝光着身子呢! 世界上只有中国的语言学家、语言学博导和教授在谈论汉字时,背诵他们老师的老师从索绪尔谈论拼音文字的课堂笔记中搬过来的说法: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而且,不允许任何别人有任何不同说法,而且公然蛮横断言,谁有不同的说法谁就是骗子! 但是,这句话,作为定义,在逻辑上不能成立,作为命题,是个伪命题。因为,文字,不都是记录语言的符号,记录语言的符号,不都是文字。 世界文字发展的共同方向,也并不是拼音化。索绪尔讲授“普通语言学”时所使用的拼音文字,早已经不是单纯的拼音文字了。那个时候的拼音文字,早已经也像汉字一样,既有独体,也有合体:独体的,多为表达生活中基本概念的基本词语,合体字,就多得不可胜数,合成的方法或原则也多种多样。 世界文字,全都起源于表意图画,所有的象形文字全都经历过大体上类似于汉字六书(之五,转注例外)的发展过程,象形字、指事字,出现最早,基本上都是独体字,为了表达“可象”、“可指”以外的概念,就不得不诉诸“假借”和“会意”了,前者仍可以是独体,后者就必须诉诸形与形拼,即以既有的字形构件拼造新字。再穷于应付,我们聪明的祖先便在“假借”与“会意”并用的基础上,发展出“形声”造字之法。汉字,坚持此法,延续至今。 两河流域和古埃及人在他们的象形文字分别发展到形声阶段后,发现标音的音节还可进一步分解,而有了他们各自脱胎于象形的原始字母,然后,才有了较易书写、不标元音的腓尼基字母。古希腊人又增添元音,乃有了较完备的希腊字母,和后来的子孙字母。 但是,甚至早在古希腊,人们便发现造字所用字母不可能多到无限,而弃形用音的结果,同音字多、易生歧义,也就不得不回过头去,重走拼形表意之路。实际上索绪尔所说的“表音文字”,早已是拼形表意文字。 世界上不存在不表意的文字,不表意便不是文字。 我曾经呼吁“文字改革不妨暂停”,但是从不反对简化,因为汉字之所以具有历久不衰的旺盛生命力,不仅仅是由于造字有理有据,望文多可识义,而且,也是因为在度过了由简而繁的婴幼成长期以后,又经历了甲骨、金石,大篆、小篆,然后隶变,又“减省隶书之波磔而成”楷书,既便于书写,也不割断传承,但是最近一次简化,引发了极大争议,在一方几乎垄断了话语权的条件下也未能完全镇压不同的声音。但是,所争均非关键。 近两年来,不断有人提出恢复繁体汉字,但是我不赞成,因为一概恢复,确是倒退。然而,最近一次简化,违背了有序和合理的原则,以拼音化为方向,就在一定程度上是破坏传承的同音合并粗暴简化。 任何人,只要不盲目轻信,如果认真观察,都能发现这样的事实,我只是把这种发现用一句话说了出来,那就是:世界文字发展的共同方向并不是拼音,而是汉字一直坚持和体现的拼形表意,而文字,并不是记录语言的符号! 有些朋友听了我相关的演讲而有“石破天惊”之感。我想,大概也就像听了那个孩子之所说而发现:皇帝果然赤裸。 这个集子所收,确实,都是些常识和早就该成为常识的认识,由我用我的语言说出来的,只有三句,三句真实可信的卑之无甚高论 —— 却凝聚着我几乎是毕生的心血。 二○○九年四月
- 作者: weedpecker 2009年07月10日, 星期五 22:50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就繁简之争三答王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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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繁简之争三答王立群
一答“简化字不能轻率废除”
王立群先生注意到“汉字的废简用繁问题最近几年屡屡成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提案内容,因此使繁简字之争一次次提到了全国人民的视野之中,全国政协委员代表全国人民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力,在十分严肃的一年一次的全国政协会上年复一年的提交此类议案,”但是,竟然不考虑何以如此便对“三个理由”逐一加以反驳。
那三个理由本来并不准确,也不充分,但是王立群的反驳也难以成立。 “上世纪50年代简化字时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性和科学性。比如爱字,繁体字里有个‘心’,简化后,造成‘无心之爱’。” 作为理由,举例不当,自然难以成立。
但是,王先生所说,“首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汉字简化工作是负责任的,一大批专家、学者参与了这项十分严肃的汉字简化工作。”却犯了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负责任的,一大批专家、学者参与一项工作,共同努力,并不能保证不犯错误,甚至严重错误,相反的史实倒屡见不鲜。值得注意的是,王立群先生以又一个实例显示,我国高校教授群中,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懂得正常思维应该遵守的规则。
他说,“而且,从实际上看,汉字简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整理异体字,二是公布简化字。”“从文字发展史来看,简体字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汉代民间应用的简体已相当多,北魏时期,“亂”,已简化为“乱”。所以,文字的从简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不是哪一个人能够阻挡得了的。”这种说法也只能进一步证明,有些讲历史故事的教授,居然缺乏历史发展观。
简体字古已有之,并不能保证今日的简化一定合理,更不能因此就相信今日的简化字个个合理。所谓“文字的从简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也十分武断,造字之初,必然由简而繁,最初的象形和指事,由是简入繁,从单体的象形指事发展到合体会意,又显然是繁化而不是简化,直到隶变,进而减省隶书波磔而成楷书,沿用两千多年,除了避讳和科举考卷不得使用“从简从俗”的异体字,还从不曾以行政命令强行规范。
我原来以为“繁到一定程度,才有必要和可能删繁就简”,现在看来,也是想当然之说,因为从不曾有过“删繁”的史实。即使“从简”是个什么“原则”,也总会有个简无可简,或是条件许可不必再简而无需阻挡便不再简的时候,而不至于永无休止吧。事实上,有些字作为大篆定型后,直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强行简化,即使繁得像“鬱”两三千年也不曾简化过。
以简体“爱”字无“心”批评简化“粗糙”理由并不充分,但是断言繁体“愛”字用“心”,是“是古人缺乏科学知识”今人沿用是“以讹传讹”,则近乎荒谬。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全都经历着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当我们的先贤说“心之官则思”,把无形无影难以捉摸的精神活动定位于躯体某一器官,在当时,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如果当时已有科学这一概念,也许在当时就被认为科学。
不知王先生熟悉哪一种外语,不论哪一种,查一查相关的辞典,比如说英语,就会发现有那么多和思想感情相关的词,就像汉字的“思”“想”“感”“情”一样,全都从“心”或有“竖心”偏旁,而没有一个中国或外国人认为至今沿用是在以讹传讹。何况,今日的科学家还在研究心脏与思想感情的密切关系而迄无定论。
王先生所说“力主废简用繁的第二个理由”,却是值得认真考虑的理由,即,“现在很多人都是用电脑输入,再繁琐的字打起来也一样,所以这个问题已经渐渐不存在。”
但是王先生居然想都不想一想就说:“未必!”据他说:“我们现行的小学中的识字教育是从一年级开始的,据笔者所知,目前国民教育系列的小学识字是手写而非电脑输入。即使是用电脑输入,手写也是不能废弃的;我们不可能想象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会用电脑输入,也不能想象在法律文书、银行交易等多种正式场合下可以不用手写体而改为电脑输入。无论在中国,或是在外国,所有签名都必须是手写。所以,电脑无论如何发达,手写汉字永远不可能废止不用。”
王先生王先生真能拿“签名总要用手签”来反驳,实在匪夷所思。而且根据这种胡搅蛮缠式的理由就说,“因此,提案者的前提就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何谈什么‘这个问题已经渐渐不存在’了!不是这个问题不存在了,而是提案者熟视无睹了。繁体字对于刚刚识字的儿童来说难学难写是一客观的现实,没有必要讳莫如深。”
但是,据我所知,在最近一次汉字简化以前,我还从不曾听哪个小学生说过识字难,王先生特别关心“刚刚识字的儿童”,但是刚刚识字的儿童能学到多么难学难写的汉字呢,所谓繁体字全都繁得要那么可怕吗?我还记得我学习认字写字时用的描红簿,可以说是学写汉字的经典课本,那里面的字和今天用的完全一样,不信么?请读,就是这样一些:上大人,孔乙己,七十二,化三千 ……难学难写么?或者,请王先生从现今使用的小学识字课本中挑选出两篇加以“繁化”,再让小学生看看是否可怕!
很难想象,王先生不是在说笑话,也很难想象,说这话的人是一名大学教授。
至于“去年十一月,笔者到新加坡参加华文书展,展出方在中国大陆采购了六千多万元的简体字版的图书,直接销售给一直使用繁体字的新加坡华人,购书者人头攒动,异常火爆,丝毫没有因为是简体字版而销售不动,场面的火爆让笔者大为惊叹!”
但是,令我这个笔者大为惊叹的却是,到过新加坡的王立群先生竟然不知道,新加坡是中国大陆以外唯一承认简化字为正式汉字的城市国家。
“为什么海外、境外华人已经熟悉并大量购买中国大陆的简体字版的种类图书之时,我们的全国政协委员竟然还屡屡提出废简用繁的提案呢?真是令人费解。”
“海外、境外华人”熟悉不熟悉并不是目前简化字问题之所在,如果“费解”,就该认真调查研究、正确动脑思考,即使“费解”,也不必“令人”。
二答“汉字要稳定,不要折腾”
王立群先生说,“昨天听说汉字又要折腾了,这次是大专家不认可某些简化字,而且主管部门要对简化字动手术,近期还要公布。” “妈呀,简化字得罪谁了?为什么十多亿人用得好好的简化字非要折腾它不可?”
王先生有所不知的是,简化,不可一概而论。汉字之所以能够存活至今,并且具有历久不衰的旺盛生命力,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经过由简而繁的发展之后,又在条件成熟时实行了有序合理的简化,这样的简化有利于文化进步,对于这样的简化,历史上从不曾引发过多大多小的争议,但是,当前使用的简化字,问题较多,近来争论又起,而争论双方,大多还不曾认识到症结之所在,只有一个人说了一点明白话。
“这次手术据说是大专家不认可。比如说“同音替代”,一个“干”字代替了四个繁体字 …… ”,等等。
这才是一句明白话, “同音替代”,确实就是最近一次“文字改革”后果严重的灾难性问题所在,从这位硕果仅存的文改委员嘴里说出来,更加难能可贵。
其实这句话十年前我的在《文字改革,不妨暂停》一文中就已经说过,“文字改革有良性与恶性之别,良性的改革或演变如小篆之于大篆,隶书之于小篆,在历史上对文化的发展无疑曾起过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恶性或非良性的改革则只能促退。我们目前实行的文字改革虽不能认为是十足的恶性改革,却至少包含着恶性因素。”
仅就“同音替代”而论,我就说过:“为了简化文字而起用“同音假借”本身就是一种倒退到先秦时代的返祖现象,“同音假借”如上所述,原本是我们的老祖宗在汉字的幼稚时期由于字不够用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办法,后来进步了,进步的“文改先生们”为了克服假借字易生歧义的缺陷,又本着汉字构造的传统规则造出新字,于是我们便有了许多形态各异的同音字,这些字表达特定的概念、反映特定的客体,因而具有更清晰的涵意,而我们现的“文改先生们”为了强行压缩汉字数量却又回过头去消灭了它们之间的区别。”
那篇文章还说过:“以往的汉文字改革或演变,基本上是字对字、偏旁对偏旁而且只限于书写笔画的有规律可循的简化,虽然有时也导致字数的减少,那是由于异体字的规范化淘汰,都不曾改变汉文字象形、会意、形声、指事、转注之类表意汉字固有的特性,所以非但不妨碍文化遗产的传承,而且因为便于书写和制版印刷而大大促进了文化的普及和发展。
目前“文改”的恶性因素,首先是拼音化道路的大方向,部分的汉字简化是按同音假借的方式处理的,例如把干戈的干、骨幹的幹和乾湿的乾都规定为同样一个“干”字,在流产的方案中还打算要用迂腐的迂来兼并遭遇的遇,等等;第二、是割断传承关系的破坏性部首或偏旁的强行压缩统一,例如用一个“又”字去取代汉(漢)、仅(僅)、戏(戱)、轰(轟)、双(雙)、对(對)、邓(鄧)、劝(勸)、圣(聖)这些字各不相同的结构成分。 ”这种简化,不仅难以回溯繁体,,同时还破坏了汉字造字均有理据的特点和优点。
“专家不认可不等于百姓不认可。专家的识字远非百姓可比,专家的学识亦非百姓可比;但是,简化字是十几亿老百姓天天使用的啊!”
王立群似乎是在为民请命,言外之意十分清楚。好像只有他才是人民,反对他就是反对人民,其实,王立群最多也只能代表像他一样并不明白问题之所在的那一部分。他又说“我倒认为这场涉及十几亿中国大陆老百姓的事最好搞个听证会,听听草民的意见,千万不要一纸文字就要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毕竟与时俱进嘛!”
要“十几亿中国大陆老百姓搞个听证会”不现实,但是,听证会可以而且应该开,但是必须设计得当。对立双方代表应该确实具有代表性,人数相等,发言机会相等,不预设结论。要知道,如果就“该不该上幼儿园”这一问题在学龄前儿童中听证,多数的孩子都会选择“还是留在家里和妈妈在一起好”,也像就中学阶段该不该分文理科这一问题对在读中学生进行调查,一定是赞成的居多。
像王立群先生这样认为只要是“与时俱进”,都好,只要是开历史倒车,都坏,就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如果联系实际,就不难发现,有些倒退有利于前进,有些盲目冒进后果严重。
所谓“汉字从简从俗是文字发展的规律”,并不真实。最简最俗的文字,应该是草书、行书,但是由于破坏汉字造字规律,也不便于规范和制版,也就难以相从。而目前使用的简化字,简则简矣,却并非俗成,恰恰是一群专家闭门所造,单凭“一纸公文,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数千年来汉字的简化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未必!隶楷以来的汉字,至少已经稳定地服务了两千年,而作为文化载体的有效性还从不曾遭遇过合理的质疑。
而“五、六十年代诞生的简化字,不管其初衷如何,客观上顺应了汉字从简从俗的原则,并无过错”之说,也不正确。
“五、六十年代诞生的简化字”与“数千年来汉字的简化”由于“初衷”不同而大不相同,岂可“不问初衷”,因为初衷就是方向,世界上还没有方向错了而不犯错误或严重错误的事情!这一次简化的目的,在为“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化道路”准备条件,然而,世界文字发展的共同方向并不是拼音化,而是拼形表意。(可参看江枫《拼形表意:拼音文字与汉字殊途同归》,见《江枫论文学翻译和汉语汉字》)
所谓“客观上顺应了汉字从简从俗的原则,”也不是事实,所谓“从简从俗”,实在是无稽之谈。。即使“汉字从简从俗”是个“原则”,也该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如果“俗”,可以由部分专家代表,“简”,可以无条件无限制,那么,是不是应该恢复使用停止使用了的那最后一套方案,那套方案的简,可以说是达到了无可再简的地步:遇,可以归并为“迂”,“展”,可以简到“尸”下只留一横“一”,照此办理,“爱”,也可以简到只留上部,或者再下加一横。
至于“大专家也主张全盘废简用繁”匪夷所思,最多,也不过就像王立群们全盘肯定任何一种简化一样。
“主管部门制订政策要顺从民意。这次来势甚猛的简化字手术据说有主管部门的权力支持,但是,以人为本的核心是顺从民意,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顺从民意。看看新浪网、腾迅网的民意调查,不同意废简用繁者高达60%以上。这是什么?这就是民意!”
这一段话,说得振振有词,但是没有人会相信王先生就是人民,王先生的主张就是民意,更不会有人相信那个“高达60%以上”的统计数字具有真实意义。如果王先生所传:“这次来势甚猛的简化字手术据说有主管部门的权力支持”则无疑是值得额手称庆的一件大好事,我并不全盘否定目前的简化,但是确信,其中的恶性部分却有必要手术,我在清华的一次演讲,据《科学时报》记载,就说过:
“最近网上正在进行汉字简化问题的论争,江枫的观点遭到了质疑,有一位拉丁化派教授说“江枫为什么要在大家前进的时候开历史倒车呢?”江枫的回答是:“如果我真能在文字改革的领域内开历史倒车,我将对已进行的文字改革主要是汉字简化部分,实行动作不大的改进:消除汉字拼音化方向影响下按照同音假借原则实施的汉字合并,遵循部首对部首、偏旁对偏旁,构字部件对应简化的传统方式,整理现行简化字,以便于和繁体接轨,而有利于文化传承。”
江枫说:“其实,又何必开历史倒车呢,只要当今的领导关心,便可轻易实现。谁在攸关国家千秋大业的这一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就凭这一单项功绩,便可以而且应当青史留名,而且,永垂不朽!”
说“海峡两岸实理统一的关键是中国大陆的更加强大,不是靠繁体字!”完全正确!但是,“繁体字可以传播传统文化,简化字同样可以传播传统文化”,却似是而非!繁体字是简化前一切著录全部文献用字,而且和以往古文字在字形上保持着有迹可循的规律性联系,而最近一次简化不同以往,所以支持简化的理由并不适用。
五六十年代由上往下贯彻的文字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为消灭现有字形、最终实现拼音化做准备,就有意无意破坏和消灭了这种方便追溯既往的可逆性联系。比如,用一个“又”字去顶替汉(漢)、仅(僅)、戏(戱)、轰(轟)、双(雙)、对(對)、邓(鄧)、劝(勸)、圣(聖)、聂(聶)、凤(鳯)、鸡(鷄)、择(澤)这样一些字各不相同的结构成分,就难以根据简体字形去追溯繁体,或是相反,这就是割断或不利文化传承的具体表现,而王先生恰恰是不明白这一点,才会说“如果以为文字的变迁会导致传统文化的丧失,那么,今天的繁体字也无法完成传播传统文化的重任”,并进而说出“最好是恢复战国文字!天啊!如果以战国文字印刷《论语》,我真不知道当今有几位专家能读懂”就不像是一个读书人在讨论学术问题了。”
王先生说“文字本身承载的传统文化实在是太少太少”,就更不像是一个读历史出身的教授了。汉字和真正的拼音文字不同,恰恰在于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信息。
王先生的“从简从俗至上论”并不正确
三答“从秦始皇统一文字看汉字的简化”
王立群先生又以“秦始皇统一全国的文字是小篆”,但是除有刻石为证,“出土的秦代简牍上往往不是秦国的小篆,而是具有隶书体式的古隶”,并不考虑竹简易腐的因素,便断言其原因“有两种可能:一是秦始皇兼用小篆、隶书两种书体作为统一六国文字的书体之一,二是秦始皇用秦国小篆统一六国文字的失败。”但是立刻又说,“前者我们没有文献资料可以证明,因此,答案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其实,王立群设想“兼用”两种书体统一文字就“不”可能,统一,当然是归于一,隶书不可能超越发展阶段,即使有些可能被认为源于大篆,也是因为小篆继承了大量未经省改的大篆。
而王立群经过两句话的推论,“可能”便成了得到“明证”的史实。他说:
“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文字采用的秦国小篆。小篆华美,整齐,观赏性很强。但小篆的最大缺点是不便书写。战国时代许多纵横家,他们往往一天之间就要书写几千字的文章以说服君王,用小篆书写显然不现实。当时,使用最多的应当是大篆的一种简便书体。这种书体,就是隶书。
“我们今天看到的秦简中大量存在的隶书恰恰是秦始皇用小篆统一文字失败的明证。简便易写的隶书在秦朝代替了秦始皇强制推行的小篆。”然而十分牵强。他的“从秦始皇统一文字看汉字的简化”是以《说文解字·序》开篇的,他说:
“对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具体情形,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序》中说得非常明确:“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
但是,据段玉裁注释,“省者省其繁重”,“改者改其怪奇”,“云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者,言史籀大篆则古文在其中,大篆既或改古文,小篆复或改古文大篆。或之云者,不尽省改也。不改者多,则许列小篆固皆古文大篆。其不云古文作某籀文作某者,古籀同小篆也。其既出小篆又云古文作某籀文作某者,则所谓或颇省改者也。”段注又解释道,“大史籀作者大篆,则谓李斯等作者小篆以别之。小篆,艺文志作秦篆。”
紧接着的《序》文是,“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王立群先生也承认“对于秦始皇统一文字的具体情形”,“《说文解字·序》中说得非常明确”,而段玉裁撰说文解字注,逐字注解,引证丰富,引书多至226种,为治说文学者所推崇,如果没有可靠的史料根据便轻率推翻许慎以来的成说,就把明明含有“可能”与“应当”之类词语的臆测转眼当作事实,就显得信口开河
据王立群说,“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文字采用的秦国小篆。小篆华美,整齐,观赏性很强。但小篆的最大缺点是不便书写。战国时代许多纵横家,他们往往一天之间就要书写几千字的文章以说服君王,用小篆书写显然不现实。当时,使用最多的应当是大篆的一种简便书体。这种书体,就是隶书。”
好像隶书是纵横家书写文章使用的“大篆”而不是“小篆”“的一种简便书体”,好像小篆和大篆之间有极大区别。事实上,秦篆中包含着大量由于不必而未经“省改”的大篆,这样的大篆,也就成了小篆。而纵横家,在社会构成中,毕竟都是少数,即使他们写文章“应当”用“大篆的一种简便书体”,也难以形成以隶代篆的动力和行为能力,若是确如王先生所言,隶书就不会称为隶书。
还是段玉裁的话合理而且有据,隶书并非自发形成,而为“秦造”,以便于书写新生帝国日益繁多的公文。他对上引一段序文的注释是,“艺文志曰,是时始造隶书矣,起于官狱多事,苟趣省易,施之于徒隶也。晋卫恒曰,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唐张怀瓘曰,秦造隶书,以赴急速,为官司刑狱用之,余尚用小篆焉。按小篆既省改古文大篆,隶书又为小篆之省。秦时二书兼行,而古文大篆遂不行,故曰古文大篆由此绝。”
王立群先生说“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的做法是对的,但是,他不懂得文字规范从简、从俗的两大原则;所以,秦始皇用小篆统一天下文字的做法实际上是失败了。”就过于武断。
只要隶书确“为小篆之省”, 由于统一战国文字,也由于为隶书的出现创造了条件,甚至为沿用至今的楷书奠定了结构框架,小篆就成功地完成了历史任务而绝不能被说成失败。所谓“从简、从俗”的原则,又不知何所据而云,实际上,例如“繁”字,本无其字,无中生有,是由简入繁,如果一开始便从简,就不会有此一字,本字原是左“每”右“糸”,是个会意字,“马髦饰也,引申为緐多,又俗改其字作繁,俗形行而本形废,引申之义行而本义废矣”。从这样一个繁化繁字,竟能经历过“文改”的挑剔犹能存活至今,可见“从简”,不可能是个绝对“原则”,“从俗、从简”又未必一致。所谓“天下百姓在使用文字时,常常会创造出一种书写简便的字体”,也不真实。特别是隶书,新兴大秦帝国,公务日繁,公文用字,岂能等得民间自发俗成!
文字是一个视觉表意符号系统,系统内的符号,必须互不相同,就不可永远从简,也不是越简越好,而是该简则简,该繁则繁,各得其宜,以便于互相区别、望而可以识义。莱布尼兹认为汉字作为表意符号,“可以节约记忆和想象”,这一特点和优点切不可被简化掉!
在目前这一场争论中,以潘政协委员为代表的一方,主张废简复繁,并不懂得现行简化字问题的关键所在。以王大学教授为代表的一方,则相信“从简至上”,主张对现行简化全盘接受,连识繁写简也不容忍,是不懂得现行简化确实有病,或是像所有醉心于拼音的拉丁化派,明知有病而讳疾忌医。目前的简化确实有碍传承,王先生断言“.一个只认识简化字不认识繁体字的本科生,在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生学习之后,大约一个学期即可以流畅地掌握繁体字。
我可以郑重奉告,只消把目前的简化病治一治,“一个只认识简化字不认识繁体字的”任何人,而不必是大学“本科生”,也不必“在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生学习之后”和“大约一个学期”的学习,每一个识字人,人人,都可无师自通,循有序合理规律逆推,因简而识繁。
因此而形成的传承无碍的环境所促成的可能传承,将会是一种民族规模的文化传承,所有“草民”人人得以参与而不是少数专家垄断的传承。
王立群先生的“从简至上”或“简化就好”,并非真理,也不能代表民意,因为考察不深、逻辑混乱。三篇文章都没有接触到要点,尽管稳定、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不要再折腾,等等,其自身无疑是正确的词语,全都用上了,但是,正确的词语无助于错误的观点和论述。不顾文字的本质属性而谈文字简化,就不可能正确。
- 作者: weedpecker 2009年04月17日, 星期五 23:34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辜正坤似乎赢得一分却输光了家当 (上)
(作者置顶)
辜先生似乎赢得一分却输光了家当
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文字,全文照录如下:
辜正坤:答江枫先生的《再答辜正坤先生的无理责难》(3)
我说过:朱生豪先生在翻译莎士比亚著作中出现的wild night时,就并未用“暴风雨夜”,而译成“狂暴的夜晚”。以朱先生的汉语功力,绝不可能连“暴风雨夜”这样简单的词儿都想不到,但他要处理成“狂暴的夜晚”,自有其道理,不能说惟有“暴风雨夜”的译法是惟一的选择。
江枫先生对此大为恼怒,将我这种说法斥为“强权逻辑”。他认为“无论朱生豪先生的汉语功力如何了得,也难以论证wild night就是‘狂暴的夜晚’”。他说:“我偏偏想要知道,什么样的人,有了什么样的汉语功力,就不可能,甚至是“绝不可能连“暴风雨夜”这样简单的词儿都想不到”,而在想到之后偏要“处理成“狂暴的夜晚”,就一定“自有其道理”?
江枫先生勒令我“把那个道理说清楚并且用真实可信的事实加以证明。”因为我那样说,就是犯了“显而易见的低级错误。”
我们现在就来论述,为什么朱生豪先生将wild night译成“狂暴的夜晚”是“自有其道理”,而究竟犯低级错误的人是江枫先生还是江枫先生驳斥的人。
朱生豪先生翻译成“狂暴的夜晚”的wild night出现在《里尔王》第二幕第四场末尾。
相关原文如下:
King Lear, Act II Scene IV:
Storm and tempest
CORNWALL Let us withdraw; 'twill be a storm.
REGAN This house is little: the old man and his people
Cannot be well bestow'd.
GONERIL 'Tis his own blame; hath put himself from rest,
And must needs taste his folly.
REGAN For his particular, I'll receive him gladly,
But not one follower.
GONERIL So am I purposed.
Where is my lord of Gloucester?
CORNWALL Follow'd the old man forth: he is return'd.
Re-enter GLOUCESTER
GLOUCESTER The king is in high rage.
CORNWALL Whither is he going?
GLOUCESTER He calls to horse; but will I know not whither.
CORNWALL ' Tis best to give him way; he leads himself.
GONERIL My lord, entreat him by no means to stay.
GLOUCESTER Alack, the night comes on, and the bleak winds
Do sorely ruffle; for many miles a bout
There's scarce a bush.
REGAN O, sir, to wilful men,
The injuries that they themselves procure
Must be their schoolmasters. Shut up your doors:
He is attended with a desperate train;
And what they may incense him to, being apt
To have his ear abused, wisdom bids fear.
CORNWALL Shut up your doors, my lord; 'tis a wild night:
My Regan counsels well; come out o' the storm.
Exeunt
朱生豪先生译文如下:
康瓦尔: 我们进去吧;一场暴风雨将要来了。(远处暴风雨声。)
吕甘: 这座房屋太小了,这老头儿带着他那班人来是容纳不下的。
贡纳梨: 是他自己不好,放着安逸的日子不过,一定要吃些苦,才知道自己的蠢。
吕甘: 单是他一个人,我倒也很愿意收留他,可是他的那班跟随的人,我可一个也
不能容纳。
贡纳梨: 我也是这个意思。葛罗斯特伯爵呢?
康瓦尔: 跟老头子出去了。他回来了。
葛罗斯脱重上。
葛罗斯脱: 王上正在盛怒之中。
康瓦尔: 他要到哪儿去?
葛罗斯脱: 他叫人备马;可是不让我知道他要到什么地方去。
康瓦尔: 还是不要管他,随他自己的意思吧。
贡纳梨: 伯爵,您千万不要留他。
葛罗斯脱: 唉!天色暗起来了,田野里都在刮着狂风,附近许多哩之内,简直连一
小小的树木都没有。
吕甘: 啊!伯爵,对于刚愎自用的人,只好让他们自己招致的灾祸教训他们。
关上您的门;他有一班亡命之徒跟随在身边,他自己又是这样容易受人
愚弄,谁也不知道他们会煽动他干出些什么事来。我们还是小心点儿好。
康瓦尔: 关上您的门,伯爵;这是一个狂暴的晚上。我的吕甘说得一点不错,暴
风雨来了,我们进去吧。(同下)
在这段引文前后都出现了storm, tempest, bleak winds等字眼,所以朱生豪先生是当然知道“暴风雨”这样的字眼的。那么,朱先生在翻译wild night的时候,明明脑袋里有“暴风雨”这样的字眼却偏偏不用,硬要把wild night翻译成“狂暴的晚上”,其原因是什么呢?读读上下文就明白了。尤其是最后吕甘和康瓦尔的对话。吕甘郑重嘱咐伯爵“关上您的门”,显然是告诫伯爵和周围的人“小心点儿”,因为里尔王当时“正在盛怒之中”,并且“有一班亡命之徒跟随在身边,他自己又是这样容易受人愚弄,谁也不知道他们会煽动他干出些什么事来”。换句话说,吕甘和康瓦尔等都怕盛怒之中的里尔王及其随从会控制不住自己而干出某种可能有损吕甘、贡纳梨、康瓦尔等人的事来。很可能是“狂暴的”事情!所以他们小心翼翼地相互告诫“还是小心点儿好”。他们怕的与其是真正要来的大自然的暴风雨,毋宁说是暴怒、狂怒、盛怒的里尔王,生怕他在随从的“煽动”下生出“狂暴的”行为。这才是康瓦尔“这是一个狂暴的晚上”的真实含义!所以“狂暴的晚上”是双关的,它既预示着大自然的雷鸣、风暴与齐天而下的雨柱,更预示着受到不公正对待的里尔王撕心裂肺的狂暴怒号与悲鸣。一旦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不得不深深佩服朱生豪先生将wild night译作“狂暴的晚上”而不译作“暴风雨夜”是多么准确和传神!假如按江枫先生的说法只能“惟一地”译作“暴风雨夜”,则艺术效果立刻明显逊色。因为在这里“狂暴的夜晚”比“暴风雨夜”暗寓更强的与人相关的情绪感染性;因为前者包含“狂”和“暴”两个寓意强烈的字眼,而后者就相对柔和一些。
江枫先生还提到朱生豪译莎剧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出版前,是经过了校订的。不错,是经过了校订的。而且校订出了诸多误译和漏译。我在译林出版社委托我校订的朱先生的几个剧本中也发现了若干误译与漏译。我并没有说过朱生豪先生就是圣人,不犯任何错误。但是,综合而论,朱生豪先生依然是首屈一指的翻译大师,是当今许多译者难以望其项背的。顺便说一句,我对照了人民文学的重印本,《李尔王》一剧的校正者是方平先生。方先生对上述译文中的人名进行了统一和校正,但是对于wild night的译法没有任何更动,仍然是“狂暴的晚上”,可见朱先生和方先生的观点完全是一致的。我也查了梁实秋先生翻译的《李尔王》,梁先生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在含义方面把握得非常好。他在翻译这儿的wild night用的是“很狂暴的一夜”,显然压根儿就没有打算用江枫先生所认定的“惟一的选择”“暴风雨夜”。这个道理很明显,在上述语境中,wild night的最佳近似用语应该是“狂暴的晚上”或“很狂暴的一夜”之类,而非平庸的“暴风雨夜”。
所以,朱先生将wild night处理成“狂暴的夜晚”,不是像江枫先生所断言的“不宜入诗”,而是自有其道理,是妙译、神译。相对说来,江枫先生所推崇的“惟一的选择”的“暴风雨夜”的译法放到这儿却明显缺乏力度与感染性。同理,究竟是我这样推崇朱生豪先生的这种译法犯了“显而易见的低级错误”还是江枫先生自己没有弄明白朱生豪先生译法的妙处之前就断然斥之为“语义模糊”“不宜入诗”才是犯了“显而易见的低级错误”?望先生思之。
附江枫先生原文:
江枫:再答辜正坤先生的无理责难(3)
二、 强权逻辑岂能用于学术论证
可怕的并不仅仅在于一个英语教师可以为了争论而以强词夺理搅蛮缠的语言曲解一个英语词组,更可怕的是在他违背逻辑的曲解过程中所使用的那种强权“逻辑“。请听:
例如朱生豪先生在翻译莎士比亚著作中出现的wild night时,就并未用“暴风雨夜”,而译成“狂暴的夜晚”。以朱先生的汉语功力,绝不可能连“暴风雨夜”这样简单的词儿都想不到,但他要处理成“狂暴的夜晚”,自有其道理,不能说惟有“暴风雨夜”的译法是惟一的选择。
相信这种说法,就应该相信 “ 赵太爷说是对的,就不会错,因为他有二百亩地,也就应该相信:辜正坤说是错了的,就不会对,因为他是翻译学的“专门的翻译学专家“。
然而,我不是赵家庄的村民,我偏偏想要知道,什么样的人,有了什么样的汉语功力,就不可能,甚至是“绝不可能连“暴风雨夜”这样简单的词儿都想不到”,而在想到之后偏要“处理成“狂暴的夜晚”,就一定“自有其道理”?
辜先生不是传教士,我也不是轻信的基督教徒,我不会相信“耶稣自有道理”,如果,不能把那个道理说清楚并且用真实可信的事实加以证明。
无论朱生豪先生的汉语功力如何了得,也难以论证wild night就是“狂暴的夜晚”,而汉语“狂暴的夜晚”,所描述的又是怎样一种夜晚呢?根据我对诗的理解,这种语义模糊的词语不宜入诗。语言含糊,是由于理解模糊。任何人都不例外。朱生豪,用辜先生的话说,也就不过是翻译了一些外国作品的,怎么在用得着的时候就高得“可以凌驾于他这种专门的翻译学专家之上”,以至译什么是什么,一定“自有其道理”。
朱生豪译莎剧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出版前,是经过了校订的,请问辜先生,那些经过修改而原来一定“自有其道理”的词语是不是全都应该再改回来?
非常遗憾,辜先生虽善辩,竟然会不知道:以人为论据,原是论辩大忌。没有一个合格的学者会做这样一种“论证”而犯这种显而易见的低级错误。
这篇东西,也许会给轻信的读者这样一种印象,辜正坤先生似乎赢得了一分。然而,这个似乎赢得的,也只是诡辩的一分。我们是在讨论狄金森的wild nights, wild nights 这首诗里的wild nights ,应该如何翻译,而他,却以朱生豪的译法为例,也应是用来证明,如果不是在完全相同的语境下,也应该是在某种类似的语境下,也可以另有某种译法,或者,也有人使用了某种译法,因为任何词语,只有在语境确定的条件下语义才是确定的。
我说只能译“暴风雨夜”,是在狄金森这首诗的语境下,而且,是说辜正坤在他认为必要时是非常强调的复数wild nights ,是泛指的复数和复数的泛指,而不是朱生豪所译的tis a wild night中单数的wild night,是特指的单数和单数的特指。
辜正坤引用朱生豪时,并没有说明是在什么语境下,按照论辩的默认常规,当然是语境不变;偷换语境,也就是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没有一个诚实人会这样做。他似乎是成功地把我诱入一个陷阱,除了证明奸计得售,什么也证明不了。他似乎赢得的一分,也就不过如此、仅限于此。
请看,辜正坤先生是怎样偷换语境设下陷阱的,证据,不必远处查找,近处就有:
我(辜)说过:朱生豪先生在翻译莎士比亚著作中出现的wild night时,就并未用“暴风雨夜”,而译成“狂暴的夜晚”。以朱先生的汉语功力,绝不可能连“暴风雨夜”这样简单的词儿都想不到,但他要处理成“狂暴的夜晚”,自有其道理,不能说惟有“暴风雨夜”的译法是惟一的选择。
再回过头来看这一段,不禁感到吃惊,当时,我怎么可能就顺着辜先生这样一种说词往下辩驳呢,这明明是辜先生在神经不正常的情况下的一句呓语,怎可认真!如果神经正常,怎么会在讨论狄金森诗中的wild nights时,偏要告诉我们“朱生豪先生在翻译莎士比亚著作中出现的wild night时,就并未用“暴风雨夜”,而译成“狂暴的夜晚””。语境不同!而且,是wild night,而不是wild nights!
而他自己好像是知道的,他说“其原因是什么呢?读读上下文就明白了。”如果思维正常,既然如此,又怎能用来证明狄金森诗中wild nights不应只译暴风雨夜!
如果要请辜先生把foot-long subway 翻译成中文,他未必能翻译正确,因为不结合我所见到的情景,我就怀疑,难道会有“一英尺长的地铁”?如果要请他翻译很普通而且是常常搭配在一起的the major and minor ,就肯定译错,因为他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的语境,无论你联系任何一种特定语境把他翻译成对于该一语境完全正确的译文,我也可以用另一语境证明你译错,如果,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辜氏论证法,在逻辑上能够成立。退一万步说,译文竟然适用于可穷尽的一切语境,也还可能是错了,因为好莱坞曾经有一部电影就是用这几个词做片名的,也许,要译的的这几个词,正好是出现在讨论那部电影的文件之中
- 作者: weedpecker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16:4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对《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对《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通用规范汉字表》在正式颁行之前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自然是一件大事,也是一起意义深远的好事,标志着曾经被少数语言学家和文改官员垄断的议论汉字话语权,开始为普通民众分享。
但是,据说是有3000专家参与、历经八个寒暑,才告完成的《字表》,在向十多亿人口的一个大社会征求意见时,只给了不到二十天的时限,未免不 够诚恳和慷慨。而且,3000专家、八易寒暑,并不足以保证质量:如果3000专家来自一家,八易寒暑文改观念不变。
《字表》本身表明,即使3000专家来自多家,但是,若有意见竟被接受,却显然只有一家、最多一家半,其中一家,有一个、两个,吕叔湘、周有光,或林炎志,就足够代表了,这一家的一家之言影响独大。另一家,未经征求便已大量涌出的意见,却未能见到有被采纳的痕迹,这一家所关心的,和算命先生不同,不是起名用字的阴阳五行相生相克,而是拼音化方向影响下强行压缩字数同音合并所造成后果亟待善后。
《字表》专家称,《字表》“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说明制定《字表》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依旧是以中国当权语言学家独创的文字定义为特征、为拼音化造势或伏笔的那套错误假说:既然是记录汉语,能够记录也就可以了,又何必过问文化遗产的传承。
《字表》确实也照顾到了中小学课本上文言文学习需要,然而今日的中小学课本上的文言文,已经由于经历过一次次改革就等于压缩的改革,所占分量已经是聊胜于无,以至于读这样一种中小学课本出身的大学生,乃至于学者,面对古籍繁体文字,都不得不自认文盲。
这样的《字表》,令人失望,我早在《文字改革,不妨暂停》(《东方文化》1994 / 6)一文中就已经指出:
目前“文改”的恶性因素,首先是拼音化道路的大方向,部分的汉字简化是按同音假借的方式处理的,例如把干戈的干、骨幹的幹和乾湿的乾都规定为同样一个“干”字,在流产的方案中还打算要用迂腐的迂来兼并遭遇的遇,等等;第二、是割断传承关系的破坏性部首或偏旁的强行压缩统一,例如用一个“又”字去取代汉(漢)、仅(僅)、戏(戱)、轰(轟)、双(雙)、对(對)、邓(鄧)、劝(勸)、圣(聖)、泽(澤)这些字各不相同的结构成分。
如果主持《字表》制定的官员或专家,能够正确认识到文字发展的方向并不是拼音,并且承认文字与语言关系密切然而是自成体系的有形思想符号系统*,实事求是地处理和解决恶性简化的遗留问题,有些繁体字,该恢复的适当恢复,该简化的作对应简化,使得掌握现今文字的学生和学者,也能够循一定规律辨认古籍,我相信,无论是大陆还是台湾,主张复繁或是用简,一言以蔽之,两岸四地,观点迥不相同的人们,就都能欣然或是勉强接受。
但愿这一目标的实现,不必再等八年,或是几个八年。
王宁教授在介绍《字表》时说:“在普及层面上和基础教育层面上,大家希望这个字表一个都不要动,动了就不好办,要重新改教材,改教法,对他们来说是很大的负担。”
我要附带奉告这位在师范大学任教的资深教授,即使是一个字也不动,教法,也有必要改一改了,根据我和部分有科学探索精神学者的试验和实践得知,把汉字当作记录语言的符号来教,事倍功半,按照汉字造字组词皆有理据的特性来教,事半功倍。
*有关文字并非记录语言的符号、世界文字发展的方向不是拼音化的论证,请参看:江枫,《江枫论文学翻译及汉语汉字》(华文出版社)第三部分。
- 作者: weedpecker 2009年08月16日, 星期日 08:3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四答王立群“繁体字难学难写”
四答王立群“繁体字难学难写”
最近我在网上读到一篇文章,“王立群老师反对恢复繁体字的三条理由不成立”,作者自称“八零后草根”张北冥。我建议王先生认真虚心地研读一番,不要急于反驳,实际上这篇文章也是王先生难以反驳的,因为在繁体字的问题上,这小伙子的汉字知识显然要比王先生扎实,而且,思路正确,有理有据、结合实际、合乎逻辑。
王立群先生说“繁体字对于刚刚识字的儿童来说难学难写是一客观的现实,没有必要讳莫如深。”似乎只是一种纯主观的想当然。但是这张北冥先生根据自己的切身经历和体验告诉我们,在学认现今简化字时,我们的“小学生”居然也“把认字当成负担,初中生把背诵诗词古文当成痛苦”。
为什么?这位自学有成的年轻学者正确地指出,是由于方法不对,虽没有进一步分析为什么不对,但是他说:
“我们的先祖通过不懈的努力研究,用智慧和汗水总结出了一套科学系统的学字方法,其中最经典的当属许慎《说文解字》的六书。我们按照这种方法来学习汉字,既生动有趣,通俗易懂,又能便于记忆,事半功倍。”完全正确!
2008年10月,我在美国著名的艾默斯特学院( Amherst College )的一个讲座上,对一群学中文的美国学生讲为什么《汉字并不难学》,又在包括斯密斯学院、霍利约克学院、汉普什尔学院和马萨诸塞大学(艾默斯特)在内的“五校联盟汉语教学研讨年会”上向五校华文教师论证了“世界文字发展的共同方向,不是拼音化,而是拼形表意”。
学生听讲之初,都表示“汉字难学”,我告诉他们,“非常可能是难学难记的,如果教学方法不对”,但是,听讲之后,全都举手赞同我所说的:“也完全可以是易学易记而且有趣,如果教学方法正确。”
错误的方法,是把汉字当作记录语言的符号对待,要记也只能机械地死记硬背,当然枯燥而困难。正确的方法正如张北冥所说,按照许慎的“六书”来认识、讲解和学习,就会生动有趣,也便于记忆。
正是这样,我借助于幻灯片,让听讲人直观地认识单体的象形字、指事字,是汉字之本,不敷所需而出现假借字,和合体会意字,再不敷所需,形与声合,便一劳永逸地克服了形与形拼的造字局限,保证了汉字的健康存活和顺利发展。
用这种方法,汉字的教学双方,正如讲座现场的表现,都不枯燥。这是说好学,至于为什么说好记,是因为,不必心理学家讲道理,人们凭经验也知道,例如,要记住一个完全杂乱无章的任意数字,最好的办法是合理化,而汉字,不像拼音,造字造词都有理据,所以比机械记忆容易。拼音不等于拼音文字,因为拼音文字,也有单体、合体之别,合体字的创制,也是拼形表意,所以也有理据。
在明尼苏达大学中文系,我的论点受到一位攻读汉语博士学位的美国学生的逐一质询,结果满意,但是,他最后提出一个问题:那么,谁来改写教材,您么?
简化的理由有二,一是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化道路。事实已经证明此路不通。二是便于普及识字。这也是王立群的重要论据。早在十多年前,我就在《文字改革,不妨暂停》一文中写到过:
如果把大陆几十年的“文改”视为一场大规模、长时间的实验,如果把台湾几十年来继续使用繁体汉字的实践视为规模也不太小而时间同样长的另一场实验,现在是到了可以两相对比一下的时候了。
我只想就“文改”的目的指出:台湾人口的文盲率并不高于大陆,台湾地区的文化发展也没有因为文字复杂而迟滞;掌握简化字在时间上可能要比掌握繁体字缩短些,但是和传统文化丰富遗产的距离却拉开了,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已因此而受损,对比两岸的报刊文字不难发现:彼岸的词汇要比此岸丰富得多;只识简化字的知识分子对于作为传统文化遗产载体的繁体汉字都已沦为半文盲,实在是得不偿失。
今天,我在华文出版社出版的《台湾旅游手册》第69页读到,“根据2003年的统计,台湾的识字率是96.1%,几乎只有80岁以上的老人和6岁以下的幼童才不识字。”
- 作者: weedpecker 2009年04月28日, 星期二 23:1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答有关“《论文字学》译文”的疑问
疑问 ——
索绪尔这段话见《论文字学》44页,《普通语言学教程》50-51页,两种译法在意思上差别不是很大,只是相较起来,汪译确实比较费解。
2008-06-13 11:25:29 kakan
楼主对谢天振先生的批评不知是否有道理,但《论文字学》中译本的批评却显示了楼主的傲慢与无知。
第一,难道有了中文译本的著作就不能再有新译了吗?作者是否认为康德《纯批》出现了几个中文译本纯属多余?
第二,楼主显然不懂法文,他批评汪译《论文字学》中关于《普通语言学教程》的文字,其根据居然是已有的中译本,以一种中文本为标准批评另一中译本,而其理由竟是“语言学界耳熟能详”,岂不让人笑到牙掉?如果这样的话,古时人们“耳熟能详”太阳东升西落,我们还接受现代天文学新知识干嘛?
第三,我看不出楼主举动那几个例子究竟能说明什么问题,我觉得汪译的意思蛮清爽,没什么含糊之处,倒是汪译纠正了高译本中的几个明显的错误,楼主为什么就没看到呢?高先生仙逝的早,我们不能妄加评判,但一个时代对一个文本的理解总是有时代痕迹的,如高译本中的这段话:“表音文字有时是音节的,有时是字母的,即以言语中不能再缩减的要素为基础的”,经汪堂家先生改译为:“表音文字有时用音节,有时用字母,也就是说,它以不可还原的言语要素为基础”,显然改译得非常好。想必楼主还是觉得“耳熟能详”的“不可缩减的要素”更好“理解”吧!
一、慕回先生,“两种译法在意思上差别”,不是不大,而确实是很大。理由请读下文 :
二、 kakan 先生问:“难道有了中文译本的著作就不能再有新译了吗?”
答:当然可以有,但是,新译应该优于旧译。
kakan 先生问:“第二,楼主显然(何以见得)不懂法文,他批评汪译《论文字学》中关于《普通语言学教程》的文字,其根据居然是已有的中译本,以一种中文本为标准批评另一中译本,而其理由竟是“语言学界耳熟能详”,岂不让人笑到牙掉?”
答:先别笑到牙掉,此文作者还懂一点法文!以中文优译比劣译,有何不可?所谓“语言学界耳熟能详”,不过是说译的正确,已经广为语言学界接受。
kakan 先生问:“第三,我看不出楼主举动那几个例子究竟能说明什么问题,我觉得汪译的意思蛮清爽,没什么含糊之处,倒是汪译纠正了高译本中的几个明显的错误,楼主为什么就没看到呢?”
答:如果“汪译的意思蛮清爽”,先生能够懂得何谓“不可还原的言语要素”么?先生敢于断定“意思蛮清爽”,想当然应该懂得法文,是否可以解释一下,原文是什么,“不可还原”又是什么意思?
据我所知,原文irréductible,作“不可还原”解时,是个化学术语,只是在涉及氧化物脱氧时才会用到这个词“可还原、不可还原”的意思,可还原,就是可以脱氧,不可还原,就是不可脱氧。请问“不可脱氧的语言要素”是个什么要素,所以,把人家原来读得懂的译文,由于抄错辞典释义,就译得不知所云了。要知道,高名凯的译文,也早经过校订,已经不是他一个人的劳动结晶了。
不可缩减,就是缩无可缩、减无可减,最小单位的语音要素,如某一元音、某一辅音。而“不可还原的言语要素”是什么呢,请试举一例?是氧化元音,还是氧化辅音?
现在可以笑了,如果一定要把牙笑掉!
- 作者: weedpecker 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 18:2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翻译,应该有中国学派的理论
- 作者: weedpecker 2008年12月2日, 星期二 01:1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辜正坤似乎赢得一分却输光了家当 (下)
辜正坤似乎赢得一分却输光了家当 (下)
而他自己好像是知道的,他说“其原因是什么呢?读读上下文就明白了。”如果思维正常,既然如此,又怎能用来证明狄金森诗中wild nights不应只译暴风雨夜!
如果要请辜先生把foot-long subway 翻译成中文,他未必能翻译正确,因为不结合我(目前在Amherst)所见到的情景,我就会怀疑,难道会有“一英尺长的地铁”?如果要请他翻译很普通而且是常常搭配在一起的the major and minor ,就肯定译错,因为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的语境,无论你联系任何一种特定语境把他翻译成对于该一语境完全正确的译文,我也可以用另一语境证明你译错,如果,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辜氏论证法,在逻辑上能够成立。退一万步说,译文竟然适用于可穷尽的一切语境,也还可能是错了,因为好莱坞曾经有一部电影就是用这几个词做片名的,在中国放映时曾有过适合那部电影的译名,也许,要译的这几个词,正好是出现在讨论那部电影的文件之中。
然而,在被偷换了的语境下,单数特指的wild night就译不得暴风雨夜?我看,不见得!
尽管“这是一个狂暴的晚上”, 是朱生豪所译,方平“没有任何更动”,梁实秋则更是译为“很狂暴的一夜,”而且得到他翻译学专家辜先生的认可,并赞之为“神译”“妙译”!然而,有激情,没道理,也还是“以人为本”,不足凭信。因为,这种措辞,即便是在改变后的这样一种语境中,也还是“语义模糊”,不仅不宜入诗,甚至不宜行文。什么叫“狂暴的晚上”和“很狂暴的一夜,”我们生活中在什么情境下可能或曾经有人这样说过!如果有人竟然这样说了,谁懂?
而在改变后的这样一种语境中,“tis a wild night”句中的wild night,也还是可以,甚而至于应该,译为“暴风雨夜”:仍然语义双关!而且,和下文的come out o' the storm的storm 前后呼应,而下文的storm又回过头来证实上文“tis a wild night”就是该译“这可是个暴风雨夜”。
接下去的“ My Regan counsels well; come out o' the storm.”之译:“我的吕甘说得一点不错,暴风雨来了,我们进去吧。”不知方、梁两位先生是怎样处理的,显而易见,受“译林出版社委托校订朱先生几个剧本”的辜先生,并不认为译文有任何问题。
然而,果真没有问题吗?别人看不出,犹可说也,辜先生看不出,不可说也!因为辜先生曾经在国家资助下,花费几年功夫,苦读莎士比亚,并因此而取得了一个学位,后来之能够任教授、当博导,都和这个莎士比亚学位有关,也是他学位到手之后(当然不会在之前),说“一不留神就超过莎士比亚”,说“莎士比亚不过是个二流诗人”的“本钱”。但是,这位具有莎学背景而又自以为是翻译学专家的专家,居然未能发现:
“counsels well”并不是“说得好。” 更没有 “说得一点不错” 的意思。
“come out o' the storm”,也不是“暴风雨来了,我们进去吧。”
这不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和“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在语境确定的条件下语义是确定的,一定语境下正确的语义,只有一个,所谓多元互补,不过是在美化鱼目混珠。珍珠原是一元,掺入了鱼目,就成了多元。另一种是,批评或判断,标准的多元,适用于自己的,是随心所欲,I cannot tell,可译“费思量”,turn her neck 可译“惊回首”,在针对别人的场合,使用单数复数相同的汉字也要求分清单、复数,这是又一种多元。想用什么用什么,用什么有利自己用什么,这就有实践为证的“互补”。
被辜先生吹捧得神乎其神的这一段“妙译”,其实是有缺陷的,因而上下文之间不成呼应,文气难以贯通。My Regan counsels well;句,承上启下,承上,是对My Regan 所言的评价:well!而且认为所言不是一般的说说,而是counsels,出主意;所启下文,是对好主意的概括和阐释:“come out o' the storm.”,不是说storm来了,我们进去吧。因为这一个come,不归storm使用,而且,也不能storm用了,“我们”再用。而确实是该归我们来用,但不是“进去”,而是“出来”,因为紧随着come的,是 out of,从哪里出来,从暴风雨可能的影响中出来。
于是,一个有着莎学学位背景的“翻译学专家”,“一不留神”,便沦落到了了可以被任何严肃学者“凌驾”一回的地步。
而“我的吕甘说得一点不错,暴风雨来了,我们进去吧。”就无法承接上文,因为“我的吕甘”所说,没有一句涉及暴风雨,也没有一句涉及“我们进去”,只是说了:“拒不容纳”和最后的结论:wisdom bids fear“聪明人还是多留点神”.。下文是对这种含蓄隐晦话语的阐释和引申。
CORNWALL 那两行台词
Shut up your doors, my lord; 'tis a wild night:
My Regan counsels well; come out o' the storm.
似乎应该这样译:
关好门,我的大人,这可是个暴风雨夜哦
还是我们里根的主意好,对暴风雨躲着点。
而辜先生却把朱生豪所译未必妥帖的译文,吹捧成首屈一指、无人能望其项背大翻译家笔下体现了他所谓“最佳近似度”的样板。而且说,““狂暴的夜晚”比“暴风雨夜”暗寓更强的与人相关的情绪感染性;因为前者包含“狂”和“暴”两个寓意强烈的字眼,而后者就相对柔和一些。”
我说“辜先生输光了家当”,是因为在这一场就“wild nights”译法展开的不是答辩的博士后答辩中,表现不合格。每一次批评和每一次反批评都暴露出某种与治学和任教都不相容的缺陷。
首先是,缺乏必要的逻辑观念,实例太多,就说援引朱生豪译莎剧中wild night不译暴风雨夜一例,来论证狄金森诗中wild nights译暴风雨夜并非唯一,就驴唇不对马嘴:既没有逻辑上的关联性,也不具有事实上的可类比性。
其次,能够写出“或披肝沥胆,竞一韵之奇;或呕心喋血,争一字之巧”这样不通的句子,表明汉语知识浅薄,从这种水平出发,能对谁的汉语功力作出可信的评价?受到批评后,竟能坚不认错而为之狡辩;偏爱元明词曲陈词滥调,受到批评了,居然敢说:日常生活中人们口头使用的白话既陈且滥,从“齐天而下的雨柱”这一类措辞看来,辜先生的文字修养中还存在着白话使用困难。如果只是无聊文人文过饰非也就罢了,不幸的是为人师表,在言传和身教两方面,双重误人子弟。因此,又答一次:非我好辩,不得已也!
通过他自以为是的实践示范,标榜随心所欲的翻译和随心所欲的批评,早就推翻了他竭力鼓吹的所谓“多元互补”,攻击重视形似为“株守形似”,却不知形似何意,声称英诗有一音诗二音诗三音诗 ……, 断言主张形似便须音节数相等而不得变动词序语序,等等,现在又把朱生豪这一段译文说成是最佳近似度的样板,就以应用的实例和具体行为表达的阐释,使他有关诗歌翻译那套“理论”唯一一句可接受的提法也成为废话。
说“狂暴的夜晚”比“暴风雨夜”暗寓更强”,除了错将暗寓当暗喻,还暴露出对于“喻”的无知,进一步的证明是说,“因为前者“包含“狂”和“暴”两个寓意强烈的字眼,而后者就相对柔和一些。”但是,世界上只有以形象喻抽象,以有形喻无形的“喻”,这原是喻的本义,而不可能是相反,因为,抽象,喻不了形象,无形,喻不了有形。而抽象与形象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完全没有可比性,怎能说一个强烈,一个柔和,而强烈就一定比柔和好!所谓“狂”和“暴”两个寓意强烈”,又不知能“寓”何意!如果连喻和寓都弄不清楚,还能谈诗吗?因为诗,确实,简直就是用喻和寓写成的。
于是,由于诡辩而犯下了另一个同样算不得多么高级的错误,辜先生便在应该是他强项的莎剧解读上也宣告破产。
以上这篇东西,是在访美期间写成并发布在网页上的。回到北京,查了一下方平所译《李尔王》的相关段落,结果发现,尽管他没有改动朱生豪的译文,并不表示他就认为朱译正确,请看他自己的译文:
康沃尔 关上门吧,伯爵,这是个可怕的夜晚,我的瑞干说得对,让我们躲开暴风雨。
方译“躲开暴风雨”译出了come out o' the storm. “可怕的”,于文本无据;但是,对照原文,方译显然要比朱译近似,而江枫试译,似乎又比方译更为近似一些。
不知辜先生以为然否?
- 作者: weedpecker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16:5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